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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第十四师职业技术学校

推荐岗位 原创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5-11-20 16:46 {{clickNum}}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招聘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为“兵团第十四师职业技术学校”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4个岗位共4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思政教师1人

三、招聘对象

取得相应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及资格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五)已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高中教学经历的优先录用

五、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16:00。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501482030@qq.com(资料命名格式:岗位+学历+所学专业+姓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五年荣誉证书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结果。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23日16:00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8月25日10:00—20:00。具体时间根据审核通过人员调整。

2.面试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玉都大街1号第十四师职业技术学校。

3.面试形式: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科目,由考生抽签选择试题,备考时间为3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过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需在指定医院(昆玉市人民医院)根据要求进行体检,如体检过程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在与考生签订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考察过程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

 (六)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四师职业技术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期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同期限内。

七、监督

第十四师职业技术学校纪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兵团第十四师职业技术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承诺书,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如报名提交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第十四师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九、待遇

(一)按照学校现行临聘教师工资标准发放(含社保)本科学历5000元/月。

(二)另有人才引进和银龄计划政策可电话咨询

十、其他事宜

联系人:

钱老师18166892868

王老师15001507031

报名邮箱:3501482030@qq.com